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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宪的乌托邦

 

——民本主义传统与民权思想由来

刘刚  李冬君

   

1、对民的抑与扬

现有文献材料中的“民”,大都是以周人的思想来阐释的。

“民”字,在金文中作,被郭沫若视为“锥刺目”,作奴隶解。

然而,金文“盲目”之民,与《尚书》“天视自我民视”之民,明显有矛盾,“恭承民命”之民,并非瞎奴,殷人“率民以事神”之民,也非盲奴之民。

商代之民,或指祖先,以先王为民,是相对于天而言的,天至尊,故自谦先王为下民,“惟天监下民”之民即先王,或指贵族,如“殷民”等,而“小民”,则与今之“民众”近似。

将民提到天上去,是在周初,由周公开的头,周公用天命替代商人的上帝,又以“天听自我民听”,将听取民众意见视为天命,使人联想到“聖”字原意,一个耳朵倾能听人民声音的王就是圣,这是周人给自己的脸上贴金,因为他们听从了天命,服从了民意,革了商人的命。

周代殷,是中国历史第一场民本革命,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从“率民事神”转向“先民后神”,一路下来到春秋时代,民本主义经由人性善恶之辩而发展;到明末,则有士人自由结党结社了;至近代,则兴起救亡运动,先向民权思想转变,再向民主制度发展,历经劫难,至今还在绵延。

自周公迄今,民本主义行了三千余年,还是民权未立,民主制莫展,唯有一面“人民价值论”的旗帜招展,莫非民本主义里,本来就没有民权?或由自身原因,而难以向民主发展?

的确如此。在王权主义的制度设计里,不光有民本主义,还有君主专制主义。在王权意识形态上,扬民则有“民贵君轻”一面,抑民亦有“攻民”、“弱民”,“愚民”、“贱民”那一面。

抑扬之间,反差巨大;矛盾双方,抑与扬的依据,隐含在哪里?

用“群己权界”的试金石,一试就可以试出来。扬为“群”,是“载舟覆舟”、“天听民听”之民,抑为“己”,乃“贱、顽、刁、奸”的个体之民,必“攻之”、“弱之”、“愚之”。

民权则相反,基于个人权力,就与民本不同。近人于此不察,以为它们相通,故以民本主义立民主制,孙中山说“民权者,民众之主权也”,也没有从个人权利上来谈民权。

2、民权来自日本

古汉语里,没有“民权”,始言“民权”者,为郭嵩焘。

郭嵩焘出使欧洲,亲眼目睹了何为民权,所以他说:西洋政教,民权重于君权。薛福成说得更具体,说民权占了十之七八,君权约有十之二三。

“民权”的样板虽然在欧洲,但“民权”的汉字用法却来自日本。日本驻英公使乌叶曾与郭嵩焘谈明治政制,黄遵宪著《日本国志》,出现“民权”一词,薛福成作序,因此,郭、薛二人均知“民权”一词。黄在日本,目睹了“请开国会而伸民权”究为何事,日本的“自由民权运动”,创造了“民权”话语。

日文“民权”,从西方译来,为何要译成“民权”而非“民主”?

通检《四库全书》,未见“民权”一说。“民权”为日产汉词,日本人以“民权”,而非以“民主”,来命名他们的政治近代化运动,看来很费了一番心思,与运动的政治属性颇为一致。

明治维新之际,日本人已将“民权”与“民主”,分得清清楚楚,“民权”运动的目标指向君主立宪,以天皇制为前提,天皇为“民之主”,诏“开国会伸民权”,而非以“民作主”来取代天皇。

受其影响,中国人对“民权”认同,也导致了对“民主”的反动,如陈炽既讲“民权”,又骂“民主”,以“民主”为“犯上作乱之滥觞”,何启、胡礼垣《劝学篇·书后》也说“民权非民选”,乃君主立宪,而“非民主之国”。康有为、严复、黄遵宪等,也都倡“民权”,反“民主”,戊戌以后,梁启超还在不同场合,反复申述“民权”与“民主”异同,“民权与民主二者,其训诂绝异”。

当时,“民权”被理解为“人民权力”,而“民主”,则被解释为“人民作主”,即由人民来统治国家。就“民主”的近代性一面而言,因其本有人民主权不可转让的激进色彩,而与君权对立起来;就“民主”的传统性一面而言,更有拷问“民之主”的正当性,并追究其权力的合法性。中国的“民之主”与日本天皇万世一系不同,虽有“天生民,作之君”的传统,但谁为“民之主”,那要看暴力革命的结果。

“民主”这两面,都将矛头指向当下君权。以君宪立“民权”,旨在分君权还之于民,可以还“人民的全部权力”,也可以还“人民的部分权力”。还全部,则民作主;还部分,则人民以承认君权为前提,而求还部分权力。如此,则民与君揖让,共享政权。

然,中国近代稍行君宪,即一波三折,废于半途,无奈,遂捨君宪,而改行民主,此由我国素有“革命”传统,人民价值论加圣人革命观,使我国近代化大逆转,民权思想复归于民本主义,社会转型又重归改朝换代之路,更以人民民主畅言,使民权运动让位于民主革命,且以党争为“民之主”。

3、政体之东西方

日本人初议“政体”,始于加藤弘之著《邻草》,“邻”指中国,以中国为题,论日本政体得失,目的启发日本。加藤认为,世界广大,立国无数,但政体,仅有君主和官宰两种。“官宰政治”有二,“豪族专权”和“万民同权”;“君主政治”亦有二,为“君主握权”和“上下分权”。

“政体”一词,出于《后汉书·光武帝本纪》,指君主的身体。曰:“虽身济大业,兢兢如不及,故能明慎政体,总揽权纲。”所谓“政体”,指“身济大业”之“身”,“明慎”之“明”是充分认识自己,“慎”是严格要求自己,“兢兢如不及”,言其敬业,即敬之身体。不是所有身体都能成为“政体”,“人皆可以为尧舜”,那是从道德上来说的,不是从政治上来说的,从政治上来说,只有君主的身体,才能成为“政体”,朕即国家,是人治经典。

在人治社会里,以人治之体为“政体”,乃理所当然。而作为国体的政府形式,则与“总揽权纲”之“权纲”相似的,是被“政体”运作的一套制度化和体系化的东西。使“政体”离开君主身体转移到国家政治制度上来,使一人政治转型为国人政治,其始作者,就是写《邻草》的加藤弘之。

加藤弘之在《邻草》里沿用了“政体”一词,他根据不同的“政体”来谈不同的政治,谈的都是“东洋事情”,与同一时期出现的福泽渝吉的《西洋事情》形成对比。在《西洋事情》里,福泽渝吉谈到了“政府的体制”,而未见有“政体”一词。“政体”是“东洋事情”,“政府的体制”是“西洋事情”,在“欧化”过程中,“东洋事情”向“西洋事情”靠拢,“政体”从君主身体向“政府的体制”转化,其标志性的事件,为庆应四年(1868),明治新政府公布“政体书”以及同年加藤弘之新著《立宪政体略》。

《立宪政体略》说,要给“政体”立宪,“政体”才能独立,使君国二分,“朕即国家”解体,然其关键在于“制定公明正大确然不拔之国宪”。立宪要有选择,立在“君政”上,还是立在“民政”上?如何选择,谁来选择,要看有怎样的国体。日本自诩以神权立国,以天皇为国体,所以,当然要由天皇来立宪,天皇立宪,意味着天皇亲政,这就决定了日本要“君政”而不要“民政”。不过,加藤指出,“君政”也有君主擅制、君主专治、君民同治三种政体,前两种,看来还是以君体为“政体”的君主专制,而第三种,则是在君主头上立宪,使“上下分权、君民同治”,是为“立宪政体”。

加藤认为,从日本国体出发,还是第三种政体为最好,他称之为“立宪政体”。对于“民政”,他没有信心,也不看好。他说,历史上所谓“民政”无非两类,一类是“豪族显贵专权专治”,很显然,刚被推翻的幕府就属于这一类,所以不好。但有一个好处,因为日本有过幕府这样的“政体”经验,尚未形成以君体为“政体”的君主专制,所以,搞“立宪政体”比较方便,即使搞出比较激进的“三权分立”,于君于民,亦可谓顺其自然。“民政”还有一类,那就是完全没有君权的直接的民主政治,加藤叫做“万民同权同治”,但他认为,那行不通,连雅典那样的小国寡民都难以维持,更何况日本还想成为世界大国?所以,他主张,日本要在“万世一系”的天皇制下实行君主立宪,明治政府居然颁布“政体书”了。

 

4、国权兼并民权

 

君权唯一,才能行专制,日本不同,有国权、政权两分。

天皇“万世一系”,代表国权,而政权则被将军家族世袭,称为“幕府”。将军奉天皇为神裔,却自有独立的行政权力,此种两分格局,似与“立宪政体”之君主与责任内阁相似。

但不同也有二,一,君宪制下,君世袭而首相非世袭,幕府却世袭;二,君宪制下,政权与法权分立,幕府却包办。起初,明治维新设“立宪政体”,“三权分立”仍然是从国权上考虑,而并非从民权出发,是天皇治理下的国权分置和政权安排,无关国民权利,所以又来一场民权运动补课。

但民权运动,虽冠以“自由”二字,却未流于自由主义,反趋于国家主义,个人权利依然被置于国权之下来考虑,个人自由被赋予了国家独立的目的和意义,通过武士道的转换作用,使争取个人权利的民权运动,转化为以高度的历史主动性和自觉性而进行的全民政治总动员,号召国民以充满英雄主义的自我牺牲精神,向国家奉献自己的权利以及生命。因此,不是自由主义,而是国家主义,不是民权,而是国权,成为了民权运动的魂,也正是如此奉献的民权之魂,后来,使日本奔向了军国主义。

形势发展太快,黄遵宪在日本亲见“地方绅民结党立会以论时政者”蜂起,“官民争权,屡行讼狱”。那时,中国也在兴起洋务运动,但那是一种官本位的体制化运动,而非“下克上”的民权运动。黄氏乃洋务中人,对于民权现象,总觉得乱哄哄,认为乱的根源,就在于“悉从西法”。

黄遵宪知朝廷有党争,但未见过“立宪政体”里的党争,更没见过民权运动中的党争,所以他说“论其究竟,不敢知矣”。

 

5、东洋取代西洋

 

到了康、梁等人来看日本,那眼光和思想便有所不同了。

日本已非他们冷眼旁观的对象,而是他们热切要学的榜样。康有为《日本变政考》序说,“泰西以五百年讲求之者,日本以二十余年成之,治效之速,盖地球所未有也”。

学习的方法,却因急用图个“速”字,使民权思想快餐化,一口咬住,囫囵吞之,如日式“便当”,更似西餐“三明治”,康撰《日本变政考》便是来料加工。

村田雄二郎之<</SPAN>日本变政考><</SPAN>日本书目志>管见》指出,《日本变政考》无论在体例上,还是在内容上,都以日人原安三著《明治政史》为蓝本,将其摘译,并改装而成。

《日本变政考》只影响了一个人,那人就是光绪帝,与此“特供”不同,严复译《天演论》一问世,就广为流传。译稿初成,梁启超先阅,叹为观止,《与严幼陵书》中提到“南海先生读大著后,亦谓眼中未见此等人”,进化论从此进入康有为的视野。他在向皇帝进呈《日本变政考》时,还推荐了另一本用进化论写的《泰西新史揽要》,却未推荐《天演论》,也许是出于现实紧迫感,天道远而人祸近吧。“分割已至,亡国在即”,康有为欲速成以救亡,而严复则在探求人类社会进化的真理,并非变法速成教材,难为救亡猛药。

康向皇帝一再表明,他的“变法”,不像李鸿章等人开路矿那样“穷年累月不能奏效”,他能速效,但关键还在皇上,只要皇上“大誓群臣,与民更始”,吹起“变法”的风。

可“变法”起西风,还是借东风?严复求学理而非以政术,虽然以中国问题为本,著译时也有取舍,但大体上还是英国绅士派头,其学繁,其理奥,而起西风。康撰《日本变政考》,对于原著,除有取舍,还有篡改,不求学理之真,而唯政术是用,此可谓“借东风”。

康认为,西方学理已成,不妨“拿来”自用,“泰西耕耨,而吾坐而食之,泰西筑室,而吾坐而处之”。即便“拿来”,也不必舍近求远,到西洋去“拿”,往东洋去就可以了。

好在“日本文字、政俗,皆与我同”,更何况日本“取泰西五百年之新法,以三十年追摹之”,其治效之速,为诸国所不及,如“假为向导,以为图样”,取其法而行之,加以我国固有优势——皇上乾纲独揽,既无日本将军柄政弄权之患,又无日本去封建藩士之难,必致速治,而超越日本。

可见其欲以专制的手段来立宪,以为皇上振臂一呼,大誓群臣,即可立宪,果如其言,那立的是什么宪?何必还要立宪?

 

6、走向乌托邦

 

所谓“立宪”,乃国家化的各种社会力量的综合,政党化的各派政治势力的平衡,其宗旨,在于限制君权,发扬民权,而民权之种种,其代表为政党,各政党亦当以妥协行之。

康有为不谈这些,只说“立宪”,仍未脱中国传统以君主为“政体”旧旨,其欲借君主之“政体”,而开一新的政治局面,其言曰“吾地大人众,皆十倍日本,若能采鉴变法,三年之内,治具毕张,十年之内,治化大成矣”,如此口气,颇似孔子曰“期月而已可也,三年有成”。

那“有成”是一个怎样的局面呢?他说:“天下万里,皆皇上之地,臣民四万万,皆皇上之人。操纵阖辟,教化导养,何求不得!其事至易,其效至速,其功至奇……,立即施行,拱手垂裳,而土地可保,中国可安矣。以我之地大人众,倍于欧洲,十年之后,虽为政地球不难矣。”

哈!他想“为政地球”行大一统吗?其实,他不过是想“去九界”而求“大同”。

《大同书》中的“去九界”,如是:去国界合大地,去级界平民族,去种界同人类,去形界保独立,去家界为天民,去产界公生业,去乱界治太平,去类界爱众生,去苦界至极乐。

看得出康要去掉的“九界”,皆文明之域,“九界”若去,文明何在?他以空想,否定文明成果,取自《金刚经》言“一切有为法”。康学由阳明心学入佛学,所以最得力于禅宗,终归于华严宗,华严宗主张“一切唯心”,所谓“十法界不离一念心”,《大同书》的纲目,形式上是取自华严“十法界观”的

梁启超说康有为是宗教家,其“为政地球”主张,就是想以孔、释、耶三教合一行之,而自居于“三圣一体”,号“长素”,“素”乃“素王”,自以为比孔子还高明,因为孔子也就“据乱世”,而他却要“开太平”,孔子不过三圣之一儒圣,而他却“三圣一体”,孔子还在“九界”内,而他则要“去九界”。

有人说这是康有为的乌托邦,是妄想,不可行的。此言差矣,古今中外有过多少乌托邦?多少人锲而不舍,死而后已,必有其可行之理,且如宗教,岂非最大乌托邦?行之者,迄今未已。

即以康有为论之,他的乌托邦又何曾匿迹?乌托邦的影子,不仅投在青年毛泽东身上,还被毛晚年践履。李锐《毛泽东早年读书生活》提到康对毛泽东的影响,将晚年毛搞大跃进、人民公社以及计划经济等社会主义建设与《大同书》作了比较,发现相似处甚多。所不同者,毛泽东以马列取代孔孟。

搞乌托邦,从古到今,没有极权凭借则很难推行。观康有为《新学伪经考》,推倒历来“孔家店”,而为“造反有理”之异说;观《孔子改制考》,以孔子注我,喊出“革命有功”之新声;观其欲以立宪改元而定国是,以“王权+民权”,废科举,办学校,立国民,以新民保皇保教,慨然而行“皇帝+孔子”之道。后来“秦始皇+马克思”一说,或源于此?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要求领导权,在两帝争霸时代划分三个世界,岂非“为政地球”之遗意?康氏如活过二十世纪,当呼吾道不孤矣!

《中国经营报》20131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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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冬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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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者,任教南开。著《文化的江山》《通往立宪之路》《落花一瞬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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